第100章 狗剩好听_嫁给糙汉后我靠怂狗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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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狗剩好听

  虽然贺长恭得了那么多赏银,肯定够付这顿饭钱,但是那都是拿命换来的钱,一顿就去了一半……怎么想怎么让人心疼。

  贺长恭却张罗着众人吃:“没事,给过钱了,吃!”

  沈云清给他做面子呢!

  他高兴。

  这时他身边的许昌华小声地道:“长恭,你媳妇手里这么多银子?”

  贺长恭:“……她管银子,我不管。”

  主要也没有。

  不过男人嘛,总要面子,他这么说不过分吧。

  许昌华道:“不是我挑拨你们夫妻感情,而是这……我知道弟妹是好心,想给你挣面子,但是总归也得量力而行……以后,你还是多管管家里的银子吧。”

  爷们在外面都是拿命挣钱的,要这一口气,代价实在太高。

  贺长恭明白他是好心,但是听着心里咋那么不得劲呢?

  “她娘家有钱。”贺长恭闷声道,“从小娇生惯养的,受不得气。”

  和这些兄弟,都是过命的交情。

  虽然不想泄露家底,但是时间长了,住大房子,穿好衣,吃燕窝……总也瞒不住。

  所以还得隐晦交代一下家里的情况,否则让别人以为总哭穷,那也不好。

  为了防止以后大家在钱财上生出嫌隙,他还补充了一句。

  “我不当家,都她说了算。”

  众人:“……”

  这大块头,回家竟然惧内?

  惧内就算了,毕竟回到家里,给婆娘洗脚捶背也没人看见;你大喇喇说出来,颇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

  “吃饭吃饭,”贺长恭粗声粗气地道,“趁热吃,吃不完的带回家。”

  众人本来就吃喝得差不多,听他这么说,挑着汤汤水水的菜吃了,把剩下的都分了带回家。

  毕竟都是穷苦人家出来的,刚能吃上饭,吃肉都难,所以也都惦记着家里老小。

  沈云清觉得自己刚到家,贺长恭就回来了。

  “吃完了?”她惊讶地睁大眼睛。

  贺长恭:“没吃完,兜着走了。”

  沈云清:“……”

  “今天谢谢你。”贺长恭脸色涨得通红。

  他一个大老粗,这种话说得比便秘还难受,但是他怕不说,沈云清不知道。

  沈云清笑得眉眼弯弯,眼神亮晶晶的:“不用谢,我就是看不惯王志那小人得志的样子!国公府的庶子而已,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贺长恭:“……”

  她真的厉害。

  国公府出身的,她都看不上。

  要是平常妇人,还不被吓得屁滚尿流?

  这种不为权贵折腰,该吃自己还是吃自己饭的样子,和自己可真般配。

  “不过还是要防着王志这种小人,怕是以后还给你使绊子。”沈云清友情提醒。

  傻大个,看着就让人不放心。

  贺长恭却道:“你也小心些,怕他来缠上你。”

  沈云清惊讶:“我?他还惦记着我的钱呢!”

  “钱是好东西,哪个不惦记?”贺长恭闷声道。

  “哦,好,我注意些。不过我不太出门,主要是你。”

  “他还不敢把手伸到五军营来。”

  沈云清表示不赞同。

  不在五军营,给你背后使坏怎么办?

  贺长恭道:“没事,他弄不了我。”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还在五军营里做教头,认识那么多人,王志这种杂碎,只会恶心人,真让他杀人,把刀递他手里,他都不敢。

  “嫂子,我终于又买到了。”孟湘湘欢快的声音响起来。

  贺长恭道:“我走了,一会儿我去孟家接安哥儿。”

  “嗯。”沈云清站起身来。

  虽然只有一步之遥,但是只要贺长恭在家,他都会去孟家门口等着安哥儿。

  然后父子俩一起回家。

  孟湘湘提着两个大白萝卜进来。

  沈云清见状大笑。

  京城的白萝卜很好吃,前几日有个农人挑着担子来卖,沈云清买了两个。

  结果回家一尝,哎呀,堪称白萝卜中的爱马仕。

  汁水丰盈且甜脆,没有辛辣气,家里都喜欢吃。

  只可惜,等再出去买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看孟湘湘这样,应该是又来了。

  “今天两筐我都要了。”孟湘湘道,“我爹最喜欢吃白萝卜炖羊肉,让人送半筐去我家里。”

  “送些回去给你娘生吃尝尝,炖羊肉我来。”沈云清笑道。

  “哈哈哈,我爹会很高兴的。”

  孟夫人什么都好,就是厨艺非常一般。

  孟湘湘可太喜欢现在的生活了。

  嫁人了,又像没嫁,离父母很近,又有喜欢的人在身边。

  虽然,喜欢的并不是男人。

  转眼间就到了年底,贺长恭也难得休息了两日,要置办年货年礼。

  家里已经收到过很多他同袍送来的礼物了。

  或者一袋米,或者一只鸡,甚至还有十个鸡蛋这样的……

  总之,大家真都是贫苦兄弟。

  来到贺家,很多人都非常意外。

  没想到,大家一起泥里滚,刀尖舔血苦哈哈,结果你偷偷住了豪宅?

  贺长恭:我媳妇陪嫁的。

  他休息两天,是想着安排回礼的事情。

  他去找沈云清:“你帮我想想;这些人情来往,我没有那么懂。”

  沈云清道:“来点实在的东西吧。”

  “什么东西?”

  “肉、糖和点心。”

  过年,这不是最让人期待的吗?

  根据亲近程度和送来的礼轻重,决定回礼的分量;但是东西就选择这几样。

  “再加一样酒,正好凑四样。”贺长恭道。

  沈云清:“换成布吧。”

  穷得都叮当响,喝什么酒!醉醺醺的,吹牛逼,有什么意思?

  倒不如买块布,给孩子添身新衣裳呢!

  “行,听你的。明天你忙吗?不忙帮我去挑一挑?喊上小三和婵婵,二弟妹想去就把二弟也喊上。”

  “我不忙。”沈云清道,“但是和你商量件事,以后别小三小三地喊了,季武都大了。”

  贺长恭本来答应就行,但是他鬼使神差地道:“那我娘总喊我狗剩,你咋不帮我说话?”

  沈云清大笑:“因为狗剩好听啊!”

  多待人亲,多可爱的名字!

  小三就算了,人人喊打。

  贺长恭:“……”

  晚上他辗转反侧,都在想,狗剩这个名字,哪里好听?

  难道是因为他没读书,所以不懂?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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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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