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办案_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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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办案

  这一年,金乌市的公安局还没有搬到新的办公楼去,依旧是县级单位时候的平房办公区,不过这个时候此地也快拆迁了,外围的工程已经开始,破旧的吉普车在碎砖烂瓦颠簸了好一阵子,同时也让吴放歌的屁股吃尽了苦头。

  虽说办公用房紧张,但是孙红兵好歹也是居副局长,而且资格老,名望高,所以还是有一间单独办公室的,而另两个副局长就不得不在一个办公室了将就一下了。

  孙红兵带着吴放歌走进他的办公室,吴放歌无论前世今生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传奇人物的办公场所。房间不大,最多也就十六七个平方,没有装修,只是水泥趟地,靠墙是一个木头书柜,旁边就是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藤椅,看年头估计和孙红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另外还有一对酱色酱色旧沙发,沙发前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是一样这件屋里唯一的,崭新的家具——一个电热水瓶,以前吴放歌家里也有一个,价格挺贵,但是一点也不好用。

  无论是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摆放着成堆的卷宗,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对于工作特别的勤勉,就是特懒惰,但吴放歌相信孙红兵是属于前一类。

  亲自给吴放歌倒了一杯热茶,孙红兵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着如说崔明丽他们回来了,立刻来见他。吴放歌估计那就是去抓小蟑螂的那伙人了,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追那辆大卡车追到哪里了,那车的车牌好像是山西的……

  孙红兵果然是个大忙人,他一回来,进进出出请示的,签字的络绎不绝,因此吴放歌也没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最后孙红兵肯能也觉得吧吴放歌晾在这不合适,就随手从桌上的案卷堆里抽出两册扔给他说:“小子,别闲着,帮帮我!”

  吴放歌手脚麻利地接住了卷宗,有些疑惑地说:“这……这合适吗?我不是警察。”

  孙红兵说:“你不是警察你是退伍军人,国家功臣呐,你放心吧,这次严打摊子铺的太大,人手严重不足,我们还从各机关单位抽调了不少人手呐,你看了只要别出去乱说就行……对了,部队上你学保密守则没?”

  吴放歌点头说:“学了。”

  孙红兵说:“那就没问题了。你手上的案子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你先审查一遍,要是没问题我就签个字,让承办人准备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批捕去,小子,被告人现在可还关在看守所呐,哪里的日子可不好过,我们案子办的快,也算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嘛,呵呵,别瞪着我,给我干活。”说着又扔过一只笔,一叠笔录纸来。

  吴放歌没辙,只得先看了一眼案卷封皮上的案由:故意杀人。心里就是一哆嗦,人命关天呐。

  重生前吴放歌当了二十年的机关干部,虽说没专门学过办案,却也机缘巧合接触过一点儿。有一回森林火灾,事后要处理几个人,由于事态复杂,这得罪人的差事没人愿意去做,所以不得志的吴放歌就被抽调到纪委帮了几个月的忙,因此,基本的办案流程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对于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他原本就是一知半解,而且比较熟的那部分还是97年之后修订的那些,之前的东西了解实在不多,于是又找孙红兵要两法的条文,孙红兵就又甩了一本厚厚的《二五普法法律汇编》给他,然后就再也不管了。

  吴放歌没辙,只得开始看卷、做案卷笔录,可才看了几十页就发现了大问题,这个案子定性不准确,确切的说缺乏罪名构成要件,定性为杀人比较勉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准确。这么一来就面临了一个选择,是按着案卷的定性顺势掳下去呢,还是按照法治精神实事求是呢?相比之下前一种选择最为稳妥,即便是错,那也是承办人的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兵,既没读过警校,也没学过法律,一下子就哪本卷子看,要说错,怎么也不能怪到他身上的。可是……这可是人命关天呐,虽说故意伤害致死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毕竟在主观恶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量刑是会起到很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吴放歌拿着笔,为了这个问题的取舍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来分钟,不知道该如何的取舍,那一边埋头工作的孙红兵抬头看见了,却一声不吭,微笑了一下又埋头工作去了。

  吴放歌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傻,自己又不是真在这里当警察的,干嘛那么在意案件的性质呢?为什么不铺开了想一想呢。孙红兵带自己回来,看来是对自己有几分赏识的,说不定是想让自己当警察,不是当警察不好,跟着孙红兵这个廉吏,只怕不会有什么好前程。不过孙红兵这个人虽然是个廉吏,但是据说法律水平不怎么高,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吴放歌又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孙红兵,发现他总是把批阅过的案卷放到桌子的左边,没看过的放在右边,而刚才的这本卷好像是从左边抽出来扔过来的,也就是说,这本卷是他先审查过的,而卷里也没有相关的修改意见,也就是说他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认可的。

  “嗯……”

  吴放歌这次回来时一门心思的想去五局,毕竟那里熟门熟路,当警察可不是他的愿望,如果我要是顺着案子说,这一来把老头说高兴了硬要留我当警察就麻烦了,而且又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倒不如我反过来说,把老头弄生气一点,警察的事就算了啦,而且不管成功不成功,我也算尽力了,草菅人命的事,让别人去做吧。

  主意打定,人也一下子轻松了起来,吴放歌满怀信心地看起了案子,做着笔录,就像个律师一样地找着案卷里的漏洞。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就过的比较快,不知不觉就过了中午12点,孙红兵又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了几句,不多时,那个小警察就打来了两饭盒热气腾腾的饭菜来,孙红兵热情地打着招呼说:“小吴呀,先别干了,吃饭吃饭,我们食堂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么一说,吴放歌还真觉得饿了,道了谢,伸手就要去拿其中一个饭盒,却被孙红兵一把先抢了过去,说:“这是我的,你的是那盒。”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居然有几分老顽童。

  吴放歌当然不能跟长辈,跟领导抢饭盒,只得拿了剩下的一盒,打开一看,菜是胡萝卜烧排骨;再看孙红兵饭盒里的菜是白油豆腐;根据前世的记忆,这个孙红兵虽说当了好几年的公安局副局长,但生活却清贫的很,至死两个儿子和妻子都没有正式工作,家里最贵重的家具不过是一台14寸的彩色电视机。和很多英雄一样,他也是死后风光的,生前是没占一点公家的便宜,这饭菜恐怕也是他自己出饭票买的,给吴放歌买的烧排骨,他自己却只吃白油豆腐。

  想着,吴放歌不禁有些心酸,怎么天下的好人都不长命呢?

  孙红兵见吴放歌不吃饭,就笑着说:“小吴,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合胃口?”

  吴放歌说:“咱俩的菜不一样,你怎么吃排骨?”

  孙红兵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我呀,胃不好,你不一样,年轻人,多吃肉,长劲儿,呵呵。”

  吴放歌背过脸,他那不争气的鼻子又开始发酸了,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能鼓动孙红兵近段时间去做全面体检,那孙红兵是否能多活几年呢?

  饭后继续看案子,孙红兵虽说和蔼,可是一提起工作那是半点马虎眼也打不得,虽说吴放歌这次纯粹是被抓丁,可也不敢在工作上偷懒。这一忙和,一下午又过去了,吴放歌紧赶慢赶的把案子看完,把笔录也做完了,不为别的,又快到吃晚饭时间了,吴放歌可不想让孙红兵在用原本就紧巴巴的饭票里拿出几张来请他吃胡萝卜烧排骨了。

  不过把案子看完了,还不能立刻走,至少也得等孙红兵检查验收了才行,毕竟自己练个编外人员都还算不上呢。

  孙红兵戴上老花镜开始看阅卷笔录,吴放歌紧张地坐在沙发上等着,虽说让老头生气时他的本意,可这老头生气起来据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呢。

  想着,果然来了,孙红兵抬起眼睛,严肃地对吴放歌说:“你怎么把案件性质都改了?这么一来,整个案子可就得打回去重做了,现在可是严打,一切案件都要求快侦快结,我们可没有多少时间。”

  吴放歌赶紧站起来,真要说话,孙红兵把手往下一压说:“坐下说坐下说。”

  吴放歌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嗓子有点疼,真是奇怪了,原以为自己多出二十年机关生活经验来,不会再怕谁了,怎么就对这个老头发起怵来?难道是因为觉得他已经是个死人了?想着,越发觉得喉咙干,又端起冷茶来喝了几口。孙红兵又说:“暖瓶里,有热水,冬天家,喝热的。”

  吴放歌笑了笑,清清嗓子说:“我觉得吧,个人意见哈……这个案子被告人的在主观故意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愿,他只是想打被害人几棒子为母亲出出气,作为凶器的棍棒也是从道旁顺手捡起来的。详细的证词我笔录上有记录,具体的大约是在案卷的34、35页,和62到67页……”

  吴放歌一边说,孙红兵就跟着翻看,随后就没再问什么,而是仔细地看他的阅卷笔录,从头到尾先是浏览似地看,然后又好像是在摘查重点,就这么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然后才把案卷合上,在上面重重地拍了一掌,生气地说:“搞的什么名堂!”

  吴放歌的目的达到了。

  (特别声明:这几章节中出现的那个廉洁奉公的公安局副局长孙红兵,其原型人物确有其人,在十七年前因癌症去世,他是作者十三锁敬佩的为数不多不多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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