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幻兽大图鉴_冷面伯爵不想触发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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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幻兽大图鉴

  [小说

  旧王都稀松平常的一日清晨。

  东城区历史悠久的某间乐器店之中,老板利兹曼打着哈欠,迎接着匆匆忙忙的跑到店中来的老友琼斯。

  再次见到琼斯时,利兹曼颇有些唏嘘。

  以往那名看起来总是脏兮兮的工匠,今天居然穿着一身精致的黑色礼服。特别是礼帽盖住了头上的地中海,让琼斯看起来,竟然有些像一名有为的绅士。

  利兹曼自然是知道琼斯的才华的,也知道他制作出的夜莺琴,迟早会在乐器界中卷起一阵风暴。

  但是,他没想到这些事情会来得如此之快。

  “利兹曼,快带我去你们的仓库,就是放着试作夜莺琴的那一间!”

  “试作?”

  利兹曼有些好笑的重复着这个词语。

  这才几天的功夫,曾经“毕生的力作”就变成了区区的试作品。

  不过,这也代表着琼斯的新夜莺琴,绝对是大获了成功。

  利兹曼不由的放心了一些。

  他之前,可是极为的担心他这位脑筋格外执拗的老友,会做出激怒伯爵大人的举动。

  虽说,旧王都的贵族们,总是会表现的很随和。但是,只要是脑子正常人,就不会认为那些贵族老爷们真的很好相处。

  “快!”

  “好好。”

  看着琼斯急迫的样子,利兹曼也没有多问便将他带到了乐器店后方的仓库。

  之所以,以往试作夜莺琴会放在仓库这种地方,倒也不是利兹曼不想将琼斯的力作摆上显眼柜面。而是,夜莺琴终归是件大型乐器,而利兹曼乐器店历史悠久不代表它很宽敞,所以也需要时间腾出相应的位置。

  不过,另一方面,利兹曼也多次试图将试作夜莺琴推销给店中的常客。只是,收获的正向回馈甚少。

  当利兹曼带着琼斯来到仓库之后,他只见琼斯围着试作的夜莺琴转了两圈,然后长舒了口气。接着,便接连做出了令他难以置信的举动。

  琼斯先是将袖子挽了起来,为显然很昂贵的礼服留下了明显的褶皱痕迹。

  接着,他从仓库的边缘抄起了大号的锤子。

  最后,随着“砰!砰!”几声,未等利兹曼回过神来,他就已经在疯狂的砸着试作夜莺琴了。

  “欧!我的天啊!琼斯你疯了吗?你在做什么!”

  忍不住抱住了头的利兹曼,用发尖的声音喊着。他想阻止琼斯,却同样不敢接近过去,生怕卷进重锤的攻击范围之中。

  而仿佛陷入狂热状态的琼斯,依旧用力的挥动着手中的重锤,似乎不将试作夜莺琴彻底的砸成碎片就不会罢休。

  “你不会懂的!利兹曼!”

  “我不说我怎么会懂?”

  “只有看到那个情景的人才会明白!而我看到了!”

  暂时停下了手中暴行的琼斯,做出着望向远方这种并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举动。

  “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

  而利兹曼也是持续发出了大声的呼喊,也不知是被氛围感染,还是单纯的在恼火自家仓库变得乱七八糟。

  “我看到了真正的夜莺,出现在月光之下!”

  “哈?”

  “真正的夜莺琴,绝对是件完美的乐器。所以,我不允许这样的残缺品,留在这个世间之中!”

  琼斯,果决的又开始破坏起了试作夜莺琴。

  “不,住手——”

  在利兹曼无力的呐喊声之中,试作夜莺琴被彻底的破坏殆尽。

  实际上,在利兹曼与琼斯上演闹剧的时候,不远处一个身影正在默默的用笔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两人莫名具有戏剧感和喜感的言行。

  只不过,在笔记本上,利兹曼是一国的王子,而琼斯则是敌对国的公主。

  这名记录者,自然不是拥有奇特爱好的闯空门的怪盗,而是利兹曼的女儿,杰琪·利兹曼。

  平日里,在沙怀特贵族大剧院工作的杰琪,只有偶尔会回到她的老家,也就是利兹曼乐器店。

  而这一次,她回到乐器店除了休假的原因之外,还是因为她的父亲过往的一段时间,一直在鼓吹好友制作出的夜莺琴。

  试着弹奏了一番之后,杰琪确实对夜莺琴的音色十分喜欢。不过,也并不认为夸张到了她的父亲说的那般程度。

  但现在,看着琼斯砸琴的一幕,杰琪对于“真正的夜莺琴”泛起了无比的兴趣。

  她在笔记本上,继续记载着“灵感”,写下了一句“令深爱彼此的爱人反目的事物”,并在后面加上了“神器”两字,并且画上了圈。

  无论是作为舞台的道具,还是“那位歌姬”要求的物品,夜莺琴似乎都很符合杰琪工作方面的要求。

  只是,她不清楚在试作夜莺琴已经被彻底砸毁的现在,要到哪里才能找到“真正的夜莺琴”。

  里贝尔的宅邸之中。

  在三层里贝尔的房间之中,两名穿着管家服的人,在一步都不退让的争吵着。

  而里贝尔依旧是面色平静的喝着茶,暗自的在心中叹息着。

  “夜莺!这绝对就是传说之中的幻兽,夜莺!”

  “怎么可能!这明明就是‘影雀’!”

  “夜莺!”

  “影雀!”

  “夜莺夜莺夜莺!”

  “影雀影雀影雀影雀!”

  两只散发着荧光的幽影之鸟,也一左一右的落在塞巴斯和塔娅的头顶,“吱吱”的同步吵闹着。

  看着两人的争执越来越低龄化,里贝尔都有些服了。

  这塞巴斯是有超能力还是光环什么的?

  怎么就把之前看着还挺有能的塔娅,短时间内就拉到了和他同样的水平?

  顺便一提,塞巴斯的观点是夜莺,而塔娅的观点,则是影雀。

  所以这影雀又是什么东西?

  还有夜莺

  里贝尔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夜莺,和他理解的那种随处可见的,长得有点像麻雀的普通鸟类,根本不是同样的物种。

  或许,童话故事之中的那种夜莺,和这个世界的夜莺更近似一些?

  “为什么说夜莺是传说之中的幻兽?幻兽本身,不就已经基本有传说的意味在其中了吗?”

  稍微打断两人的争执,里贝尔有些不解的问道。

  而塔娅和塞巴斯,则是争相着为他科普了起来。

  原来,这个世间有着一种叫做“幻兽石碑”的事物。是曾经有位被称为“历史之眼”的著名吟游诗人,所遗留下来的。

  上面,一共记载了四百四十二种幻兽相关的种种事情。

  现今人类可以与幻兽和谐共存,普遍被认为是这位吟游诗人的幻兽石碑,成为了双方的桥梁。

  到了现在,那幻兽石碑,自然已经被印成了书籍,名称是“幻兽大图鉴”。

  比起石碑,大图鉴的记载更加详细,种类也更多有近七百种。

  而这让里贝尔联想起口那什么妖怪图鉴的幻兽大图鉴里,有一个类别便是“传说级”的幻兽。

  这种幻兽,简单来说就是大家都听过它的传说,却没有人见过。即使有人声称见过,可信度也不高,始终环绕着一股神秘感。甚至,介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

  近百种的传说幻兽里,自然是包括夜莺的。

  并且,里贝尔还意外的从中发现了告死鸟也列在上面。

  只不过,对于告死鸟的描述,大抵可以囊括为一句话。

  “会带来无尽的不祥。”

  想想,以告死鸟的能力,鲜有人见过也能理解。毕竟,多看一眼告死鸟,被告死鸟标记,说不定哪天就被突然带走了。

  不过,像夜莺这种,特征是可以发出“世间最美妙声音”的鸟,却完全没有可靠的目击情报,就有些可疑了。

  说不定,夜莺真的只是杜撰出来的。

  翻看着幻兽大图鉴,里贝尔简直就像是找到了新大陆一般。

  他有些可以理解,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看到天马在拉马车,除了惊叹之外,却也并非那么激动了。

  另一方面,想着自己在这个世间也见过许多种幻兽,里贝尔便也好奇的翻看起了他所熟识的幻兽的信息。

  结果,他发现不死鸟也是信息几乎等于没有的传说幻兽。而与黑鸦相似的幻兽,更是基本无迹可寻。只有一种,传闻会出现在将死之人面前的“送葬鸟”,与黑鸦的外形有些相似。

  换而言之,与天谴教会空想之神的幻之祝福相关的幻兽,都是传说中的幻兽?

  难道,正是因为这些幻兽本应不存在,所以能赐予这种不应存在之力的神明,才会以“空想”为名?

  里贝尔觉得,自己好像在奇怪的地方,获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上的讯息。

  还有就是,他发现和他扯上的幻兽,好像是以“鸟”类居多

  相对于与空想之神相关的传说幻兽,天马与影雀这类普通的幻兽,似乎就有些欠缺牌面的感觉了。

  据大图鉴记载,幻兽往往都会拥有一项独特的能力。

  其中,天马的独特能力,是可以操控元素的力量。而影雀的独特能力,是可以依附在其他幻兽的影子之中,然后使用与其等同的力量,只不过会劣化很多。

  而幻兽大图鉴之中,并没有说影雀可以穿透物体。

  那么,这两只不请自来的奇怪黑鸟,真的是影雀的话。是不是就代表,它们以往都藏在一种有穿墙能力的幻兽的影子中?

  有这种能力的幻兽

  嗯,还挺多。

  里贝尔思索间,塞巴斯和塔娅还在争执。

  虽说,幻兽大图鉴可以被称之为“图”鉴,是因为大部分幻兽都配有相应的图。但是,这些图几乎全是拓印自壁画。而不知是不是刻壁画的难度太高的原因,还是那位“历史之眼”和里贝尔同样是灵魂画手。总之,那些画往好听了说,都挺意识流的。

  于是,塞巴斯就抓住这点,强调奇怪的黑鸟和图中完全不同。而塔娅则是根据文字描述,表示奇怪的黑鸟就是影雀。

  “说到底,你们争出了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它们到底是什么幻兽,很重要吗?”

  又一次打断两人,里贝尔皱着眉提问道。

  如果说这奇怪黑鸟有着除“夜莺”和“影雀”外的危险选项的话,两人的争执倒是有足够的必要。

  但显然,无论是夜莺还是影雀,都是非常无害的幻兽。

  “是塞巴斯先生,打算将少爷的照片投递到‘阿斯卡特国王日报’!”

  塔娅果断的告状道。

  “...”

  里贝尔这一次是真的脸色发沉,以“你说不明白就连园丁也别当了”的目光,凝视着这位依旧不让他顺心的前管家。

  “少爷!这难道不是宣传即将开业的无名餐厅的,绝妙的机会吗!”

  “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报纸上的文章,以‘夜莺’降临为核心书写之后。结果,影雀的真身被认出。到时,无论是少爷还是家族,都会蒙羞!”

  塔娅恼火的说道。

  “我其实更好奇你们是什么时候拍的照片...算了。无名餐厅确实需要宣传,我虽然做了一些安排,不过宣传的力度自然是越大越好。只不过,报纸就算了吧。”

  原本,里贝尔下意识的觉得塞巴斯在背刺他。但是,他马上便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格林沃特城了。所以,并没有非要低调到存在感稀薄的理由。

  只不过,算是一种顽固。里贝尔仍然认为,所谓的报纸应该登载更有价值的讯息。

  更何况,以他和“夜莺”为核心的极尽风花雪月的文章,如果出现在报纸的头条颇有种宣传的过犹不及的味道。而不占据头版头条,堂堂伯爵又丢不起那个人。

  所以,他想换一种宣传的方式。

  “报纸不行的话,照片展怎么样?少爷。”

  “照片展?”

  里贝尔重复着,看着塞巴斯拿出的头牌的照片。

  发现每张照片观感都是极佳之后,里贝尔不禁感慨英俊的自己,无时无刻都是那么的上镜。

  “相机的发明者德拉肯伯爵大人,每年的十二月都会举办为期一个月的照片展,直到新年的来临。这样的活动已经举办了很多年,所以规模也很庞大。”

  听着塞巴斯的回答,里贝尔有些意外。

  因为,在他看来相机这种新兴的事物,颇有种与腐旧的旧贵族格格不入的感觉。所以,他没想到相机的发明者,居然会是和他同样的一名伯爵。

  而且,每年都会举办照片展什么的。

  看来和那个“旧”字不同,这座曾经的王都之城,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或许一点都不比新兴的城市差。

  “就参加照片展吧。”

  “那请问,参加时照片要使用什么样的名字呢?”

  “当然...”

  里贝尔稍微沉吟了一下,

  “是《夜莺》。”

  以略带狡黠的口气,里贝尔为自己的照片命名道。

  他指的“夜莺”可不是照片中,落在他肩头的那两只,而是他在弹奏的琴的名字。

  就算那黑色的鸟实际上是影雀,擅自误会的人也是看照片的人。

  更何况,有时候带有一些争议,才能更好的吸引大众的眼球。

  于是乎,在塔娅越来越像塞巴斯的“少—爷——!”的呐喊声之中,里贝尔的照片参加展会的事情,便决定了下来。

  当照片已经确定会被送到展会之后,里贝尔也感觉到开店的时机,差不多要到了。

  只不过

  总之,先走一步看一步。

  里贝尔一系列的宣传计划,早就在他的脑中勾画完全。

  于是,他便叫来了莱莎。

  这名怪盗,天天赖在他这里蹭吃蹭喝,还蹭义肢,现在也差不多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诶?真、真的要这么做吗...”

  “嗯。”

  “好、好吧。”

  莱莎用有些古怪的目光看着面前的里贝尔,认为这位神秘的伯爵真的是越来越让人看不透了。

  而就在莱莎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

  突然间,似乎是从宅邸的一层,传来了一阵凄厉无比的惨叫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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