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去酒吧喝酒_载贪狼[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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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去酒吧喝酒

  同一天,晚八点时分。

  金皇后酒吧。

  “胡桃儿!你的老板来了!”

  “真的?!”胡桃儿脸上的笑容可以称之为是欣喜激动。

  她立马起身,从五颜六色的化妆间里跑出去。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前厅强劲的音乐让她心跳加速,她跑到厅里最后面的丝绒沙发边,果然见紫丝绒沙发里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非常漂亮,但是很瘦,那是一种极致病态阴郁的感觉,衬得他脖颈修长,仿佛他张口一咬,就一定会咬到出血才松口。

  出血——

  “胡桃儿。”男人回头叫她。

  “啊,你来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没事,路过,来看看你,最近还好吧?”

  “我很好,沈先生。”

  “嗯。”这个‘沈先生’叫的他浑身舒畅,他眉目中露出一点淡淡的笑意,他很少笑,一点点也属于难得,难得笑,白净的一张脸显得温柔且平易近人很多。

  胡桃儿回头,在酒吧的几个角落里,她看见好几个非常警惕的穿着黑t恤的打手,都是沈同尘的保镖,中等身材,肩膀宽阔肌肉紧实,鼻梁扁平,眼如鹰隼,饺子耳,这群保镖虽然非常低调,但是胡桃儿还是在他们里面,看见了几个她在自由搏击比赛上看见过的金腰带拳王。

  胡桃儿刚才升起的几分亲近,顿时头皮发麻变成了畏惧。

  “沈先生,不知道这次来,要待多久呢?”

  沈同尘不由分说,一把抓住她手腕,将她从沙发后一下子扯得掉在自己怀里,丝绒触感沙沙,沈同尘一手攥着她的细腰,另一只苍白又极具威慑感的手摩挲着她的嘴唇。

  两人靠的非常近,胡桃儿被他压在沙发里,但本该情色的动作,两人却都神色清醒,甚至于,胡桃儿眼底还带着强忍的恶心。

  “不想伺候我了?”沈同尘下巴抵在她的肩窝,深深呼吸一口:“胡桃儿长大了。”

  “不,不不是——”

  沈同尘一把推开她。

  “嘭!”

  胡桃儿额角碰在茶几上,瞬间磕破了,鲜血顺着琉璃酒杯的边沿,一直蜿蜒流入杯子里的冰块里。

  “啪!”

  沈同尘狠狠一巴掌,甩得她不知东南西北地栽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沈先生,我再也不敢了!”

  “果然是个聪明女人,什么时候发现我的秘密的,嗯?”

  胡桃儿瑟瑟发抖,不敢说话。

  沈同尘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冷的轻笑:“发现就发现,也太藏不住事情。是我看错你了,不过是个贱东西,抬举一下,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一条贱命而已!你不愿意伺候我,那就去伺候别人吧。”

  “不!!!”胡桃儿尖叫出声,瞪大了自己的双眼。

  她到此刻,由下往上仰望沈同尘,才知道自己错的多么离谱。

  她居然有胆子厌恶他。

  他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背景雄厚而手腕可怕的上位者,她不该——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她的心脏随着音乐在不停地收紧,一个打手走过来了,她在韵律的dj里,看到自己仿佛是在接近死神。

  她想起酒吧老板偶尔聊起沈同尘时,神情的惊恐。

  她一瞬间抱住沈同尘腿:“不要,不要,求你了,不要,沈先生,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真的不敢了!!!你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不敢了!”

  胡桃儿长相非常漂亮,皮肤很白,一双天生含笑的眼睛。

  她是金皇后清吧的皇后,花钱力捧她坐到这个位置的人是沈同尘。

  她被沈同尘捧在掌心。

  两年之间,她从胆小怯弱的小姑娘,成了在金皇后酒吧呼风唤雨的女神,她飘了,她以为自己真的与众不同,可以轻视地对待他——

  “一个贱人而已。”

  沈同尘的语调冰冷,他咽下喉咙里的酒液。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所有的人都在音乐里狂欢,没有人看到胡桃儿奴颜婢膝,她砰砰砰不停地磕头求饶,这个对所有男人不屑一顾高贵冷艳的女人,此时跪在沈同尘脚下,不停地磕头求原谅。

  额头血珠濡湿她金色的头发,最后又砸在她雪白的裙子上。

  打手一把抓住她头发,狠狠的力道,让她感觉头皮仿佛都被扯下去了,她只能抬头,和近在咫尺的沈同尘对视。

  “饶了我,饶了我——”她嘴唇翕动,惶恐地说。

  沈同尘凝望着这样一张脸,她还很年轻,年轻的像是一朵没有张开的花朵,其实并不大,才二十岁。

  “饶了我,饶了我——”她看出他在挣扎。

  ——“饶了她吧!同尘,她肚子里已经有素卡的孩子了,饶了她。”

  他精心布置的烛光晚餐,被一个怀孕的贱人打翻酒杯泼了那个姑娘一身。

  他从没见过像唐飒那么善良的姑娘。

  隔着欧式长桌,风吹动桌上的蜡烛光,他看着帮跪在地上的女仆求情的唐飒。

  ‘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女仆是来找我报仇的!她要杀了我,为了接近我,她被迫和素卡发生关系怀孕,但她在报仇的过程中爱上我,她托盘上的硫酸本来是要泼在你身上的,是我瞪了她一眼,她只不过失手打碎了酒杯,你这个蠢女人!’

  他当时多想告诉面前的唐飒: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好人,只有我对你最好!

  但唐飒一双懵懂眼睛,黑色瞳仁带着细小的光泽,她像一个纯洁的天使。

  他不忍心告诉她这些事情。

  他清楚记得,那天唐飒穿着一条白裙子,飘飘的纱绢,在肩膀上打一个蝴蝶结,蝴蝶结的尾稍在轻轻地飘飞,窗外热带雨林的高大植物影子落在她的衣服上。

  云南潮湿的环境里,有这么一个温柔纯白的人出现在他的世界,他不愿意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龌龊暴力,于是淡淡笑开:

  “好。”

  胡桃儿眼睛一亮,像早晨的太阳浮出水面,一双眼底升腾起灿灿光点。

  “多谢沈先生——”

  沈同尘不再看她,冰冷的语调打断她的话:“带她去夜场,今夜给她挂牌子。”

  更大的惊恐瞬间吞没了胡桃儿:“不要啊!!!”

  打手一手捂住她嘴巴,狠狠卡着她脖子朝酒吧后台拖动,她指甲抠在地上,硬生生被折断,沈同尘神色无常,端着酒杯看着酒吧里热闹的人群,浅茶色的瞳孔深处一片寂灭。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怎么约在这里?”

  “嘿嘿,不懂了吧!菲奥娜喜欢酒吧的气氛!”沈择明端着酒杯,从丝绒沙发上靠过来,他长得漂亮,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进了夜店酒吧瞬间像是贵气附身,从白天看起来只像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样子,瞬间蜕化成一个习惯了夜场千金买笑的纨绔公子哥。

  沈择明态度懒散:“我说,你就再等等,马上就来了,真的!”

  沈择明开了卡座,不少女生和男生想凑过来,都被沈择明拒绝了。

  沈择明指指程隽:“看到这位没?能把你打的妈都不认识!”

  对方本来还想再挣扎一下,对上程隽阴沉的脸,瞬间告退。

  “我说,你是来逛酒吧的,又不是来扫黄的,至于这么严肃吗?”沈择明歪在沙发里,五颜六色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真可惜,本来还想请金皇后喝酒的。”

  “金皇后?”

  “对啊,这个酒吧叫金皇后酒吧,里面最漂亮的侍应生就叫金皇后,有钱都不一定能见的到,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金皇后才答应出来的,谁知道——”沈择明撇嘴:“你的心里只有菲奥娜。”

  他们两个交谈的过程中,一个刷着亮片眼影穿着吊带热裤的三十岁左右黑人女性落座。

  “你好。”菲奥娜伸手。

  程隽扫她一眼,淡漠移开眼睛。

  沈择明撞一下程隽,自己笑着握手:“幸会幸会。”

  “菲奥娜博士专攻脑科,非常有名,我给她看了你的ct,她说你没问题,但是你坚持说你自己有问题,人家菲奥娜博士才愿意千里迢迢来见见你,摆什么臭脸啊!”

  闻言,程隽转头,和菲奥娜握手。

  “博士,我的个人病历不便透露,但我非常肯定,我的精神状况没有问题,只是我记不起任何三年前的事情——”

  “出任务,”菲奥娜跟沈择明对视一眼,沈择明在自己嘴巴上疯狂模拟拉拉链的样子,菲奥娜接收到信号,赶紧生硬地改变词汇:“出事故。听沈二公子说你两年前出事故,当时受了很严重的外伤,虽然都是在胸腹部,但是可能是在击打过程中伤害到了你的脑部,俗称失忆——”

  “我知道,诊断的医生是这么说的,我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恢复?”

  菲奥娜笑出声:“恕我直言,医学还没有发达到可以为所欲为的阶段。失忆,要看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的人是脑部受到重创导致的,有的则是逃避记忆导致的,还有的是患有精神分裂症而遇刺激人格不能承受随之消失而导致,不能一概而论。”

  菲奥娜看着面前俊美的男子,虽然他的衣服看起来没有一件牌子货,个人履历也不愿对自己坦白,更加上他的眉眼之间笼罩着一层郁气,却那种气质,使得菲奥娜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不由得为这样的年轻人动心。

  她不由得含蓄地放低了声音,说:“如果你愿意,可以聘请我为你的主治医生。”

  她补上一句:“我不收费。”

  沈择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喂,菲奥娜,你跟我爸可不是这么说,宰我爸的时候手起刀落没见你一点同情心!”

  菲奥娜不可置否。

  菲奥娜见程隽神色毫无波澜,甚觉遗憾,便又说道:“程隽,如果你不愿意公开治疗,那么我告诉你两个方法。一是在味觉、其他感官上刺激你的触觉神经,从而唤醒你的潜意识,激起回忆大脑电波。你可以吃一些从前喜欢的食物,和以前的好朋友亲人多聚聚,到曾经去过的地方看看。第二种,直接去你发生事故的地方,再次恢复展现模拟整个事故发生过程,直接刺激你的感官神经,或许会有效。”

  “总之,”菲奥娜怜爱地看着他:“不要放弃。”

  程隽:……

  菲奥娜什么时候离开的,程隽已经全然没有了印象,他身边男男女女来来去去,似乎成了一道一道薄薄而带着颜色的影子,他一杯接着一杯地灌酒。

  辛辣的酒液灌进肺腑,他不觉得有丝毫的醉意,只觉得一直闷闷的胸腔里,似乎心脏在沉闷而有力地蹦跳,在告诉他:你活着,你健康的活着,但你不是我的主人——

  这种感觉从三年前,程隽第一次睁开眼睛,在疗养院看见雪白的天花板的时候,他就有这种感觉。

  他的心脏在跳动,他却不觉得心脏是属于自己的,他像是偷用着别人的躯壳,这个躯壳是缉毒警察,年轻有为、性格开朗热烈、但因警种,朋友并不多,更没有亲人,一直独居,和宛陈市的程家有一部分联系,但程家也仅仅是曾经养育了他几年而已,再往前推几年,便查不出来了,他的个人履历奇特地空白,又奇特地功勋卓著——

  沈择明看着程隽。

  程隽,刑警界内大名鼎鼎,论警衔和资历,他不算厉害,但论胆大和一身正气,鲜少有人能比得过他,尤其是他的格斗,警察一行,膜拜他的人不在少数。

  多数人没有天分,只能靠着长年累月的案件积累经验,人到中年才能被人称颂,但程隽不同,俊朗的外表,坚持案子又能在人际关系里如鱼得水,他的一路,走的格外一帆风顺和春风得意。

  他没有背景,赤手空拳维持着正义,他聪明,声名远扬,他从来没有失误,一个被交口称赞的人,突然在三年前的8·12走私案中失去队友,重伤后就此彻底消失被送去疗养。

  他醒来以后,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他家世厉害,从云南的案子里捞出了他。

  有人说他伤得非常厉害,几乎是重塑身骨,九死一生活下来。

  警察内部关于程隽的流言一直不断,在内部的谈论里,程隽是一个滑铁卢的失败者,带着一身堪称污渍的伤痕,谁沾上他,日后升迁档案都会被烙印上他的痕迹,这是内部的大忌。

  流言纷纷:

  “程隽身手废了!”“有个牛掰的爷爷就是不一样!”“云南的案子谁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但谈论最多的,是:“程隽的那个线人真的死了啊?”

  一个线人的位置,尤其是能够卧底到毒枭姬丽身边的位置,那是死了多少前辈才夯实的位置,案子失败了,可以有下一次,但是线人死了,就是从头再来,谁知道,又得再牺牲多少警察,才能再次有人在姬丽身边卧底成功。

  沈择明摇摇酒杯默不作声。

  程隽也沉默。

  他从三年前在疗养院里醒来之后,他对这具身体的一切都倍感陌生。

  醒来后,所有人都摇头惋惜地对他说:“你失忆了。”

  只有他知道,他对这具尸体极其具有违和感。

  他知道:我不是失忆,我是在另一个人的体内。

  ct、血液抽样检查、心理医生,所有的方法都认定他就是程隽,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他自我感知到的违和感。

  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疗养院里的他逐渐肢体康复,但是他自身却并没有恢复任何的记忆,他性格冷淡,身边出现的所有人,他只对沈择明有一定本能的熟悉感——

  于是他们保持着联系。

  沈择明,出身于医药世家,投资了好几个实验室研究药物,非常有钱,他本人是家里独子(有一个哥哥小时候意外死亡),拥有哥伦比亚大学的双硕士学位,一个常青藤的博士学位。

  可惜他本人对医药完全无感,非常喜欢研究珠宝,常年出没在拍卖会上,三年前,为了逃避他暴躁老爸的追堵逼相亲,他选择套牌,从鱼龙混杂的京畿市到江宜市旅游的时候,被程隽碰到,两个人就此有了交情,偶尔来往。

  在程隽出事之后,沈择明一直跟着忙前忙后。

  所以两个人关系匪浅。

  沈择明一直在帮他联系脑科医生,程隽本来对菲奥娜抱有很大希望,现在看来,跟一般诊所的大夫没区别。

  手里酒液一饮而尽。

  ——

  “脱!!你他妈脱不脱!!!谁想出头?弄死你,告诉你们!我爸是陈中碧!”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强劲的节奏感里,男男女女停止摇摆,汇聚着朝声音发出来的位置游荡过去看热闹。

  程隽抬头,视线有些迷离,他看着面前的人,感觉自己仿佛是在鬼节,周围形形色色的魑魅魍魉在提灯夜游,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玻璃上像是形成一汪斑斓水面,成堆的水鬼从水里泅渡去往人间——

  “哎哎哎,你干嘛去?!”沈择明尖叫。

  程隽不受控制地,在那颗心脏的主导下,他起身,一步一步朝前走,前面围得严严实实的看客给他让路。

  他拨开一层一层的人群肩膀,逐渐走到闹事的人群正中央。

  “怎么着?大叔,你想给她出头啊?”

  地上是一个只穿着内衣的胡桃儿,胡桃儿脸上被擦了厚厚的粉,她无助地坐在地上,双手抱胸保护着自己,但是手机咔嚓咔嚓此起彼伏——

  无处可躲。

  她啜泣着,巨大的惊惧,叫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忽然,一件西装盖在她的肩膀上,她涂着淡粉蔻丹的长指甲赶紧抓住衣服,瞬间将自己包裹起来。

  “搞什么啊?!大叔,你想给她出头啊?我告诉你,这个贱人跟我打赌,我喝一杯,她脱一件,如果我在她脱光之前先醉了,我就输了,二十万,都是她的了!她要是输了,就得脱光到外面大街上跳舞!是她不遵守赌约!”

  说话的小年轻不到二十岁,白净的脸,身边还放着一件某高中的校服。

  程隽:“我跟你喝。”

  “你喝个屁!老子我又不喜欢男人!”

  “就是啊!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陈定桥的名字,他妈的,这么大年龄瞎出头,真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大叔,该回家哄女儿睡觉了,哈哈哈。”

  “哈哈哈——”

  笑声此起彼伏,围观的人都在看热闹。

  程隽抬头平静地看着陈定桥:“我跟你喝,让她走。”

  “老子出了大价钱才弄到金皇后,你说让走就走啊?你是多厉害?!”

  围观人群也不淡定了:

  “金皇后????”

  “我擦,真的是金皇后?快快快,拍下发群里看看!”

  陈定桥跨出座位,踮着脚流里流气地揪起程隽衣领:“大叔,快走吧,老子今天心情不太好,不想打你!”

  “啪!——”

  一张黑卡摔在桌子上:“就二十万?我当多有钱。”沈择明一件蝴蝶印花的花哨衬衣,撑头坐在茶几下,手指头点点玻璃桌上自己的黑卡:“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钱吗?小鬼,几个臭钱啊,就敢出来显摆!”

  “你!!!”

  陈定桥朝前走一步,他对上程隽眼里的戾气,脚步停滞了一瞬。

  他的狐朋狗友只想花钱找乐子,看出程隽和沈择明不一般,并不想闹大事情,立马心有灵犀拦住他:“定桥定桥,没必要跟他争!”

  “且。”沈择明冷笑:“没必要争啊还是不敢争?赌吗?老子押这张黑卡。你要喝赢了我朋友,黑卡给你,喝不赢,滚!”

  一个小混混惊呆了:“我在我姨妈包里见过这种黑卡,全球持卡的都很少!”

  潜台词也就是卡里钱很多,并且这个人开罪不起。

  “我们走!”陈定桥狠狠说,正要扭头拿自己校服,“赌一把吧!”一个朋友扯住陈定桥:“拿到卡,我们就能——”他趴在陈定桥耳朵上小声说话。

  陈定桥耳朵一亮,瞬间回头,直愣愣看着沈择明:“你说真的?!”

  “真的。”沈择明懒懒散散。

  陈定桥看眼程隽,立马另一个狐朋狗友跑过来,狗腿地告诉陈定桥刚才程隽已经喝了xxxxxxxxxxx——

  “他喝不了多少了!”

  陈定桥拿定主意:“好!”,他将酒杯狠狠往茶几上一放。

  “哐——”一声,围观的人瞬间像一滴水掉进了油锅,气氛瞬间到了顶点,程隽被沈择明扯了一把,在沙发上坐下。

  一个打扮成兔女郎的侍应生过来倒酒。

  玻璃杯很快摆满桌子,浅黄色的酒液倒进杯子,而后,再倒放置在大杯子上的一溜儿小杯子。

  倒满了。

  沈择明撑头,白净的指尖一划拉,小杯子瞬间掉进大杯子,泡沫四溢,周围人欢呼。

  沈择明看着流光溢彩的杯子,一言不发。

  ——“来,干!”

  也是这样的杯子,这样的酒,这样的环境,一堆人举杯,酒液让人昏昏欲睡,年轻姑娘的喝彩声,香水味儿,声音沙哑的主唱。

  嘻嘻哈哈,推搡着,美钞点过烟被握在男人手里轻甩,隔着茶几,火光照亮沈择明的一双眼睛。

  沈择明呼哧狠狠喘口气,从回忆里脱身。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廉价的音乐,装修明显差好几个档次的酒吧,让仿佛从沼泽里才爬出来的沈择明笑起来。

  他看向地上那个金皇后胡桃儿,胡桃儿已经抽了纸巾擦干净了眼窝处的眼影和长睫毛,一双眼睛返璞归真,她晶亮像小鹿一样的眼睛懵懂地扫过沈择明。

  而在她身后,那个一身黑色,坐在丝绒沙发深处,半垂了眼睑的程隽,微微敛了下巴,灯光给他眼窝撒下一圈眼影,他正在看着胡桃儿。

  是那种含蓄又热烈,茫然又笃定的目光,他的眼睛藏在黑色的阴影里,只时不时五颜六色的灯光扫过,才会给他瞳孔点染上七彩的光。

  他随意而散漫的动作,透出他非凡的身份地位,也透出极致的矜贵和淡漠。

  但今夜,这个看起来非常不食人间烟火甚至是厌恶这种觥筹吵闹环境的程隽,沉默而温柔地看着胡桃儿的下颌线。

  太像了——

  程隽想。

  太像了——

  沈择明想。

  胡桃儿的下颌线、眼睛、她的一张脸,动刀动的恰到好处,将她一刀一刀割成如今美艳的金皇后,但是脂粉在不经意之间褪去后,她的某些角度,都像极了另一个人,程隽和沈择明都见过照片的一个人——

  宛陈市局副支队陈鱼。

  沈择明笑开,笑的悲凉意味十足,他看向自己的腕表,上面的指针正好指向十二点。

  十二点,一个奇妙的时间,灰姑娘水晶鞋失效的时间。

  “开始!”他喊。

  同一时间,晚十二点。

  精神状态不好的蓝彩蝶,站在一栋破旧的筒子楼下。

  随后,她拿出手机,大颗大颗掉着眼泪,她拨通一个电话,深夜里,床上熟睡的夫妻两人中,项斯莲猛地睁开眼睛。

  她看一眼自己手机显示的来电。

  “嗡——嗡——嗡——”

  手机不停震动,她蹙眉,关掉了手机的震动,并没有挂断电话。

  但这震动声音已经足以吵醒熟睡中的丈夫王敬冬,王敬冬睡眼惺忪看向她,沙哑着声音问:“怎么了?”

  “那个神经病又给我打电话!”项斯莲的眉眼可以称之为扭曲:“从她生孩子以后,就疯了!”

  “辞职吧。”

  “咯咯咯咯,你养我啊?”

  “我养你。”王敬冬说的情深绵长,一双眼睛脉脉含情,瞬间融化了项斯莲的心。

  项斯莲扔掉手里的手机,扑过去抱住丈夫:“我们也要个孩子好不好?我想给你生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好的,男孩子最好了,我喜欢男孩子,男孩子长得还像我,嘿嘿,是不是不错?!”

  王敬冬抓住她不安分的手,在夜里,他垂下眼皮,颤动着嘴唇,勉强维持着自己的声线是平稳状态,他说:“睡吧。”

  “嗯。”项斯莲一脸平静,笑容一瞬间消失,她木木的眼睛,像一个漂亮的木偶娃娃,被王敬冬温柔的握着手。

  两人掌心交叠,却都睁着眼睛,了无睡意。

  楼下,蓝彩蝶锲而不舍地拨打电话,一遍又一遍,风卷起她的长发和衣角,她冻得脸色苍白,却执拗地看向项斯莲和王敬冬的窗户。

  项斯莲的手机被关掉了震动,在每次电话响起时,手机的屏幕亮起来,很快熄灭后,又再一次亮起来,一直到——

  一个半小时后,手机上的时间显示为凌晨一点半,手机终于归于黑暗,疲倦的夫妻二人逐渐沉睡。

  而蓝彩蝶出了陈旧的筒子楼,她走在凌晨的大道上,灯火灿烂,路灯金色的光芒拖长她的身影。

  忽而,四辆轿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

  “呼哧,呼哧——”

  “害怕了?”渺远的影空蔚蓝如洗,点点灿烂的星子点缀苍穹上,站在山巅之上,仿佛抬手就能摸到那条绚丽的星河。

  “写个诗好不好?”沈同尘笑容温柔地问。

  夜风吹动他黑色的头发,其中点缀着零星的金色头发,更显得他偏欧洲人的皮相中,东方人的骨相更明晰而带着书生的柔丽。

  “把酒落诗春风渡,我踏星河逛九幽。”

  “好不好?”他站在山崖上,身边是一颗两人高的巨石,石头上刀锋劲厉地镌刻着:春风渡,三个字。

  他手抚摸着字的凹槽。

  胡桃儿被吓得抽抽噎噎地哭,呆愣地看着他。

  夜风吹得她一头金发扑散在肩膀上,山下一群飙车的少年骑摩托车尖叫着走远了,只留下尾灯像流星一样在厄长而可怕的盘山公路上曳游。

  ‘放了我’这三个字她已经不敢说了。

  她是真怕了,哪怕到现在,凌晨一点时分,她还是毫发无伤,但她真的怕了,面前这个苍白而美丽的沈同尘,流露出个平常完全不同的疯狂,实在是叫她怕了。

  “我错了,我错了——”她跪在嶙峋的山涧上,看着沈同尘,畏惧地仰起头,一双眸子像破碎的星星:“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你倒是有眼光,挑中陈中碧的儿子。”

  “我——”她的下巴被近在咫尺的沈同尘一把抓住,他下了死力气,她的下颌骨都在变形,漂亮的一张脸,早已折腾地没了口红散粉,只有那双眼睛还是漂亮的。

  沈同尘笑意在眼睛中打转,直直看着胡桃儿漂亮的眼睛:“我就知道我没有挑错人,你真不错,真厉害,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一般,那么多姑娘,十二三岁,就你不一样。”

  “是你!!!”胡桃儿一脸不可置信,她尖叫开:“当时从警察手里把我买走的人,是你!”

  “没错,是我,你真不走运,被人贩子拐了,好不容易被你爸妈找到,你爸妈从警察局接走你的当天,又被我截糊,你说,我运气是不是不错?你可比唐飒管用多了。”

  “别拿我跟你的狗比!”

  “嗯,你比它厉害,一下子就找到了他。”

  “他。”胡桃儿蹙眉:“他是谁?”

  “只有他才会喝那么多都不醉,程隽是做不到的,你说我怎么就想不到呢,三年前,他没死,还用了别人的身份活着,嗯,真不错,你给了我启发,如果当时,唐飒也没死呢——”

  “昨夜酒梦春风渡,今朝花凋朱门楼。我欲姑苏同看雪,不想寒宵独我留。”沈同尘狠狠甩开胡桃儿的下巴,笑出声:“我才不要独我留,她甩不掉我的!”

  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像看一堆烂肉一样的目光看着胡桃儿:“我有事情交给你,把这个东西,带给陈副支队。”

  “谁?”胡桃儿一脸疑惑,还没继续发问,一个翠绿的东西已经砸在她的脸上,她捡起来,一片冰凉,这个东西——

  “维克多之心?!”胡桃儿惊讶而小心翼翼地看着手里的绿钻,它被镶嵌在一条白金手链上,非常的精致,非常的漂亮,胡桃儿这种对首饰并不怎么上心的人都知道它的价值。

  “两年前,这颗绿钻在黑市出现过,但所有在三年内持有过这颗绿钻的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戚水——戚恒地产的大小姐戚水——传言说,这颗绿钻是她丈夫在婚礼上送给她的礼物。”

  “挺识货。”

  “我不要!”胡桃儿放下绿钻:“我不要这个东西,所有碰过它的人都死了!”

  “怎么会呢?定情信物,带血的定亲信物,跟爱情的诺言多么相配?”沈同尘笑出声:“你没资格说不要,带着这颗绿钻,去找陈副支队。”

  “我,我要怎么去找她——”

  “就这样。”沈同尘突然一把抓着她的手腕,咔嚓一声,手铐已经牢牢铐住她的手腕,手铐的另一头,被挂在一条绳子末端,绳子的另一端,直直延伸进漆黑的桥洞里。

  胡桃儿牙龇目裂,双手抓紧那颗绿钻。

  ‘嗡——’

  黑洞洞的桥洞里,传来汽车加满油后特有的启动时嗡嗡得到声音。

  胡桃儿猜到了沈同尘要干什么。

  “不要,不要。”胡桃儿瞪大眼睛看向沈同尘。

  沈同尘笑眯眯站在原地,抬手对她摇动五指示意告别。

  “嗡——!”

  绳子被一瞬间重力朝前一扯,胡桃儿尖叫一声,人被重力狠狠朝前一带,瞬间被黑暗吞噬,她肩膀上程隽给她披上的那件外套掉在地上。

  沈同尘看了看外套,直接上车,保镖助理司机全都面无表情地跟上。

  俄尔,四辆小轿车悄无踪影地驶离了云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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